發布時間:2025-10-22 16:35 信息來源:洪江市審計局
目錄
第一部分
洪江市審計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管理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審計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主要職責是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施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洪江市審計局內設機構7個,即辦公室(秘書股)、法制股(行政審批服務股)、財政金融和社會保障審計股、行政事業企業外資審計股、經濟責任審計室、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股、重大項目與政策跟蹤審計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所屬二級事業單位1個,即洪江市建設項目審計中心。共核定行政編制12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0名、機關后勤編制1名。現有在職人員30人,(機關11人、二級事業單位19人),退休17人。
(二)決算單位構成。審計局單位2024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洪江市審計局單位本級以及下屬二級機構洪江市建設項目審計中心。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908.91萬元、支出908.91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24.87萬元,增長32.87%,主要是因為人員工資調整及委托業務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908.9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08.91萬元,占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908.9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65.35萬元,占62.20%;項目支出343.56萬元,占37.8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入908.91萬元、支出908.91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24.87萬元,增長32.87%,主要是因為人員工資調整及委托業務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08.9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24.87萬元,增長32.87%,主要是因為人員工資調整及委托業務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08.9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798.83萬元,占87.8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8.96萬元,占6.49%;住房保障支出51.12萬元,占5.62%。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76.2萬元,支出決算數為908.9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90.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201(類)審計事務08(款)行政運行01(項)。
年初預算為390.39萬元,支出決算為798.8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4.62%,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及工資調整、辦公費、差旅費增加、向社會購買第三方審計服務費等大幅增加。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05(項)。
年初預算為58.28萬元,支出決算為58.9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17%,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21(類)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積金01(項)。
年初預算為27.53萬元,支出決算為51.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85.69%,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08.9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45.7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9.05%,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等。
公用經費463.1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0.95%,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委托業務費等。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85萬元,支出決算為0.94萬元,完成預算的32.98%;與上年相比減少0.04萬元,降低4.0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決算數小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數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
3.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2.85萬元,支出決算為0.94萬元,完成預算的32.98%;與上年相比減少0.04萬元,降低4.0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決算數小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數減少。2024年度共接待來訪團組11個、來賓70人次,主要是上級來人發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0萬元。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63.1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89.74萬元,增長69.41%。主要原因是政府購買第三方審計服務費用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萬元。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05.8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05.8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05.8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00%。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2024年年初預算資金總額476.20萬元,全年預算908.91萬元,執行數908.91萬元,執行率100%。推動審計全覆蓋;促進積極財政政策加力提效;促進公權力運行規范透明;促進政府重大投資精準高效;促進保障民生福祉有力有效。
(二)績效自評結果。2024年度本部門(單位)整體支出全年預算數908.91萬元,執行數908.91萬元,完成預算的100%,績效自評得分97分,評價等級為“優”。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完成審計項目19個。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預算編制的準確性有待提高;二是預算績效觀念不深入,缺乏主動性。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加強法規、制度學習,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法規;二是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湖南省委“九條規定”,建立本中心“三公”經費等公務支出管理制度及厲行節約制度;三是全面把握預算編制政策和要求,預算編制貫徹厲行節約,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細化編制,確保工作運行。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是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4年度審計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一、基本情況
(一)單位基本情況
1.主要職能。
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審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我市審計政策,制定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宏觀調控措施以及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的建議;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單位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負責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按規定對市管黨政領導干部及依法屬于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協調各成員單位運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承擔省審計廳和懷化市審計局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的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機構情況:洪江市審計局是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單位,隸屬市政府辦。所屬二級機構:市建設項目審計中心。
3、人員情況:洪江市審計局行政編制12人,后勤事業編制1人。所屬二級機構:市建設項目審計中心,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0名。年末實有在職人員30人,離退休人員17人。本年內調入1人,新招聘2人,退休2人。
(二)2024年度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和本級專項資金績效目標
2024年年初預算資金總額476.20萬元,計劃全年共完成項目19個(其中重大項目跟蹤審計10個)。推動審計全覆蓋;促進積極財政政策加力提效;促進公權力運行規范透明;促進政府重大投資精準高效;促進保障民生福祉有力有效。
2024年度預算共有3個項目,合計88.18萬元;完成審計罰沒收入,非稅執收成本7萬元。
1、洪江市建設項目審計第三方審計服務費50萬元:年初計劃完成10個項目,依據:湘政發〔2015〕23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實施意見》第(十九)條,保障審計信息化建設、向社會購買審計服務等所需專項經費。保證審計執法的獨立、客觀與公正。洪江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2016年第三十四次。
2、審計工作經費30萬元:完成全年審計計劃,完成審計整改費、抽調人員差旅費等。依據:湘政發〔2015〕23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實施意見》第(十九)條規定,各級政府要根據審計任務日益增加的實際,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切實保證本級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所需經費。洪江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2016年第三十四次。
3、審計人員津貼6.33萬元。依據人社部發〔2011〕20號文件精神,關于調整審計人員工作補貼實施范圍和標準的通知、湘人社發〔2011〕61號、懷人社發〔2011〕53號,審計人員審計津貼,每人每月220元。
4、計劃完成審計罰沒收入,非稅執收成本7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情況
本單位2024年度支出合計908.9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65.35萬元,項目支出343.56萬元。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項目實際支出87.72萬元,支付2024年追加項目審計經費197.3萬元,支付以前年度審計經費58.54萬元。在資金管理上,我們嚴格執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做到了專款專用,沒有滯留、截留、擠占和挪用的現象。
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2024年,審計局共完成審計項目54個,其中市本級安排審計項目52個,上級審計機關安排審計項目2個。市本級共查出問題155個,違規金額6169.85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4246.53萬元;促進增收節支5408.29萬元;項目投資審計核減投資額13266.74萬元。向市紀委監委移送問題線索22條,向有關主管部門移送問題線索1條,已立案查處12條,黨紀政紀處分24人;提出并被采納審計建議41條,報送審計專報3篇、審計要情1篇。積極向上級機關選送審計項目進行評選,獲2024年懷化市審計機關優秀項目二等獎;榮獲2024年度全省審計通聯宣傳工作先進單位。為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審計力量。
(一)加強財政執行審計,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按照省市縣“三級聯動”預算執行審計有關要求,組織實施了2023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以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為主線,重點審計了財政存量資金盤活、“三保”支出及庫款保障、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全面提升預算管理水平,多點發力審查財政資金管理使用績效情況,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護航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強化經濟責任監督,提升審計工作實效。圍繞強化干部管理監督,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崗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力度,開展市高新區、市政務中心、市商務局、市公安局交管中心、熟坪鄉人民政府等8個單位主要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審計,審計發現各類問題94個,違規金額658.25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395.07萬元,上繳市財政25.62萬元,向市紀委監委移送問題線索14條,立案查處8條,黨紀政紀處分11人,推動了領導干部依法用權和擔當作為。
(三)扎實做好民生資金審計,促進民生保障有力。組織開展了全市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資金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重點審計了農村學校學生營養餐專項資金申報、撥付和使用情況,發現洪江市教育局等被審計單位存在問題共計8個,其中違規金額87.95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79.36萬元;對衛健局開展衛生健康行業專項審計調查,揭示了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推進不到位、縣域醫共體建設推進緩慢等問題,針對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與體制機制改革提出了審計建議。
(四)以研究型審計為抓手,促進投資審計提質轉型。為加強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注重對工程建設領域項目立項、招投標、資金使用、項目概算調整等行為規范的審計監督,現已完成對洪江市小江安置區二期工程、2017年洪江市農村基礎設施扶貧項目第三批C5標段等34個建設項目的結算審計,建設項目結算送審金額6.03億元,審定金額4.7億元,核減金額1.33億元,總核減率為22%。通過審計加強了建設資金管理,規范了工程建設行為,保障建設項目投資資金合理有效使用,大大提高了建設項目投資效益。
(五)開展鄉村振興審計,護航鄉村高質量發展。審計機關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強化審計監督,是黨和國家賦予的重要職責任務,是推動鄉村振興政策措施落實、維護廣大群眾根本利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10月起對洪江市2021年至2023年鄉村振興銜接資金進行專項審計,圍繞我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提出的重點目標任務情況,深入分析鄉村振興資金監管、統籌協調機制等方面問題的原因,全面推動建立長效機制,切實發揮好審計促進鄉村振興實施的重要作用。
(六)加大跟蹤審計力度,不斷提高投資效益。組織開展洪江市老舊小區改造(一期)、雜交水稻博物館、高廟博物館等項目跟蹤審計,在跟蹤審計的過程中由于方法得當,使得項目質量得到有效監督,有效地規范了項目變更程序,促進了項目的進度,通過跟蹤審計高效監督,防范施工單位以次充好,偷工減料,對施工單位有較好的震懾效果。
(七)關注“民心工程”,開展棚戶區改造專項審計調查。為切實做到“政策落實到哪里,資金使用到哪個環節,審計監督就跟蹤到哪里”,對棚戶區改造項目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通過對工程規劃、審批、招投標、拆遷安置等全過程審計,充分發揮審計在控制工程造價、促進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管理和廉政建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揭示了資金在籌集、分配、使用以及配套支持政策執行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針對產生問題的原因提出審計建議,對促進棚改工作的規范化運行具有積極作用。
審計查出問題在審計整改的時限要求內100%整改到位。根據2019年以來,上級審計機關指出的170個問題中,有14個問題未完成整改。我局高度重視巡視整改工作,為貫徹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推動整改問題落實落細,召開了巡視整改工作專題會議,成立了落實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整改方案,常態化下達《審計督促整改通知書》,指導被審計單位完善整改資料。截至目前,《2020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經責與資環審計》未整改的3個問題已整改完畢,其他審計項目剩余的11個問題,我局分類施策持續推動被審計單位完成審計整改,推動巡視反饋意見全面整改、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2024年完成審計罰沒收入,執收成本241.17萬元。
四、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預算編制的準確性有待提高,預算編制與實際支出項目存在差異,預算編制不夠準確,年中追加較多,決算數與預算數相差較大;
2、預算績效管理觀念不深入,缺乏主動性。對預算績效管理制度的認知不到位,績效自評指標不夠具體,沒有積極考慮資金效益的最大化。
五、下一步改進措施
1、加強法規、制度學習,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基建財務制度》等相關法規、制度,提高單位領導對全面預算管理的重視程度,增強財務人員的預算意識;
2、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湖南省委“九條規定”,建立本中心“三公”經費等公務支出管理制度及厲行節約制度;
3、全面把握預算編制政策和要求,預算編制貫徹厲行節約,量入而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細化編制,確保工作運行。
六、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1、強化結果應用,建立績效與預算動態調整機制;
2、完善公開機制,通過政務網站向社會公開;
3、提升自評質量,加強培訓,提高自我評價能力,確保數據真實可靠。